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7:46:27
《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的特殊保护有:规定了禁忌从事的高强度高危劳动。对怀孕女职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的规定。定期健康检查等。《劳动法》第五十到六十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