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7:48:09
法律分析:1、女职工在三期内是收到劳动法的特别保护的。2、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工会提出意见;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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