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6:30:38
法律分析。去交管部门处理,缴纳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 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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