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6:07:28
【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传统合伙制已经不能适应目前专业组织规模化发展的需要 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也体现了专业人士对个人执业技能、职业道德的自信。但20世纪后半期以来,传统合伙的无限连带责任因现代专业组织规模的急剧扩大、合伙人人数的急剧增长而凸显其不合理的一面。注册会计师的核心业务是法定审计,面对的是具有相当规模的公司,必须采取团队作业的方式,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通常都较其他专业组织大得多。众多合伙人之间无法进行传统合伙下的相互监督,甚至难以实现相互了解,承担传统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基础不复存在。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针对专业人士、特别是会计师的大量法律诉讼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它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国际会计公司改制而形成的一种事务所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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