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6:16:42
一次性纸杯违规,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经营者或生产者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为购买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则为五百元。违规行为包括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者将受到停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分析;一次性纸杯违规,如果属于产品不合格情形的,经营者或生产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客观。《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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