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6:00:52
不能,劳动法中规定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的哺乳期女职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上述理由解除“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但是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女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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