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8:12:31
法律分析: 为加强对中山市小微企业的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上规上限,根据广东省《贯彻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粤府〔2010〕39号)、《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粤府〔2013〕115号)、省金融办《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粤金〔2013〕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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