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8:10:53
法律分析。一、规定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2.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3.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4.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二、规定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行为,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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