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8:13:09
法律分析:制宪权和修宪权在我国从一开始就是统一的。之所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制宪权和修宪权,这是因为:第一,我国国家的性质要求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这两项权力。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直接、最全面地体现和反映了这一性质。全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当然包括制定和修改的权力。第二,从形成过程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长期的斗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经产生,就具有历史和逻辑的合法性。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制宪权和修宪权是人民直接授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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