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8:11:34
一、诉讼终结的概念;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法定的原因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进行下去没有意义,从而结束诉讼程序的一种法律制度。广义的诉讼终结,还包括因作出确定判决、当事人撤诉、达成调解协议等事由导致的诉讼终结。诉讼终结和诉讼中止,虽然都是停止诉讼活动,但两者有根本的区别,表现在:诉讼终结是永远停止,不再恢复诉讼程序;而诉讼中止是暂时停止,待障碍消除后可恢复诉讼程序。二、诉讼终结的原因;诉讼法》137条对诉讼终结的原因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民事诉讼因原告的起诉而开始。如果在诉讼进行中,原告死亡,而且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这时诉讼因没有主张权利的人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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