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8:24:20
1、申请专利不是属于行政行为。2、专利授权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申请人对专利管理部门作出专利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起诉。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起诉。第四十六条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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