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8:08:13
实习期内驾照记分达到12分,驾照要作废,重新学习;实习期已满驾照记分达到12分,需要参加单路文明驾驶学习并上机考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第五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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