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8:16:29
离婚只有两种法定方式,一种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种则是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由判决准予离婚。如果男方不愿意,那么只能以诉讼的方式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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