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8:37:08
发文单位:国家专利局 财政部 人民银行 税务局 发布日期:19-12-10 执行日期:19-12-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报酬,应认真兑现。为此具体规定如下:一、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持有单位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要依法给予奖励。二、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持有单位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金额,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少不低于2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最少不低于5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在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的持有单位应从优发给奖金。上述奖金,企业单位可以计入成本,事业单位可以从事业经费中列支。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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