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7 20:29:22
法律分析。辞职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法律规定的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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