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7 20:26:16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质押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质押合同应包括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债务履行期限、质押财产情况、担保范围以及质押财产交付时间等条款。法律分析;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有效。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一种,即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自证券登记机构或是工商部门登记时生效。《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拓展延伸;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及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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