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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8 02:47:37
小微企业免征如何处理?小微企业免征的营业税不作会计处理,但免征的须作会计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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