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7-21 06:57:14
女性妊娠28周后,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为确保母体健康或使胎宝宝脱离宫内险境,必须终止妊娠,实施引产手术。这里所谓的“特殊原因”,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因为怀孕会增加肾脏负担,使各种症状加重,对胎宝宝的生长发育和孕妈妈自身的健康都十分不利。所以,此类孕妈妈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多出现在妊娠中后期。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早剥,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所以,孕妈妈如果患此病且治疗无效时,就应该引产。孕妈妈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升高,压迫胃部,甚至使心脏移位,结果导致孕妈妈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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