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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7-30 07:43:26
近些年,芦荟作为保健及美容热门产品,受到了大家的热捧。但国家有关部门却发文规定,芦荟产品必须标注出“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警示标识易被忽视;卫生部等6部局发布的《关于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标识规定的公告》中规定,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每日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今年9月1日起,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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