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1 01:54:55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判决。原审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接到最高人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由最高人民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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