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9 08:03:55
法律分析:如果不是父母赠与的,那么依然是夫妻共有财产,正常分割。一、一般情况下,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售房屋,所得均分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但是还存在例外情形。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