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9 08:10:37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一些的判决都认可最高额抵押债权一律不得转让,凡转让最高额抵押债权的,均属无效。确实,按照我国《担保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这是一种强制性的特别规定,而且,2000年12月1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担保法》第六十一条这一规定也没有作任何扩大解释。但是,最高额抵押债权一律不得转让,并不完全符合担保法理和实际生活的需要。笔者认为,最高额抵押债权,只要一经确定,就可以依法转让。理由如下:一般抵押债权可以转让而最高额抵押债权不得转让的根本原因在于最高额抵押具有不特定性。换句话说,只有在被担保的债权本身确定时,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才能转化为一个内容具体的债权,才存在转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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