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8 16:31:24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一、工程质量合格是否可以申请鉴定。工程质量合格可以申请鉴定。《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二、承包合同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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