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8 16:27:42
法律分析:《民法典》施行后,法律上不再规定不适宜结婚的特殊疾病。也即,即使一方患有不适宜结婚的严重疾病,只要在结婚前如实告知对方,对方接受并同意的,仍然可以结婚。不再认为该类婚姻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没有告知,则属于可撤销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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