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8 16:36:37
法律分析: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专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为360天。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扣税凭证,为180天。自2017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专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牢记180日的抵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认证和申报。企业的财务及相关人员应牢记“180日”这一抵扣期限,对于纳税人取得的三票一书,应在180日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认证、申报等抵扣工作,避免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认证和申报抵扣,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个别抵扣凭证丢失的纳税人,应在180日内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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