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9 18:55:20
法律分析:重庆土地征收补偿坚持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照相关规定,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法律依据:《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征用土地,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遇、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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