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9 21:36:05
可以。当月开具的专用当月可以作废,销售方没有抄税并且没有记帐的,之后便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回。红字冲回专用,须去国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明方可开具红字专用,作冲回销货处理。但是已经跨月份了的专用,不可以作废,应按开具红字的程序办理。一、当月开的电子如何作废。当月开的电子不能作废。电子系统不支持手工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进行冲销,电子开具红字,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作废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点。1、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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