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9 21:35:13
丢失以后需要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将丢失的纳税人名称以及份数向指定的报刊媒介刊登公告申明作废;填报《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退回。1、税务局办理;(1)在当地税务局指定的报刊媒介进行刊登公告丢失的份数及纳税人的名称,并声明作废。(2)去当地事务局填报《丢失被盗登记表》。(3)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退回。2、开票软件办理;(1)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然后点击使用。(2)点击验旧,然后把丢失的作废进行验旧。(3)返回首页,点击事项办理。(4)点击;如果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都丢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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