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9 21:49:39
1、毙,即用步从死刑犯脑后打一,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有别于普通)用步从死刑犯脑后打一,如果一打偏了,再补一,直至犯人死亡,经过法医确认,犯人已死,然后由法医上前将犯人的有重要价值且完好的器官割下,送往医院,做器官移植用。尸体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属领回尸体。2、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一般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经法医确认,通知家属领回尸体,自行火化。由决定的。犯人只能申请,至于决定权在。现在只有少数的中院(昆明中院、上海的两个中院、太原中院、佛山中院等)具备了执行注射死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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