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9 16:59:17
【法律分析】;要点一: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要点二: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二|结婚;要点三:有权向人民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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