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8 13:22:57
我国实行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人民依法裁定并宣告受理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与同级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清算完成之后,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第 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