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8 13:19:02
(一)土地补偿费按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巴川、东城、南城、蒲吕街道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6000元,其他镇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5500元。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养老保险,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二)人员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农人员安置人数计算,标准为36000元人,根据不同年龄段代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后,剩余部分支付给个人。(三)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实行综合定额补偿,按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宅基地后的面积计算,标准为18000元亩,综合定额补偿支付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小组按相关规定进行分配和管理使用。(四)农村房屋补偿按铜府发[2013]7号文件附件1所列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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