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8 13:16:41
安局事业编制的人员,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的,应当参照、财政部《关于人民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发[2021]184号)的规定,能够补休的,应当予以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给予补助,加班补贴的标准,正常休息日每加班1天80元,法定节假日人民加班补贴每加班1天100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人民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发[2021]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根据有关规定,人民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给予补助。经报批准,现就人民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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