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08 13:20:35
劳务外包属于非标准的劳动关系。首先,灵活用工是相对于传统的固定全职的标准劳动关系而言的概念,属于非标准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劳务派遣、退休返聘、实习、岗位外包、业务外包、等都可以纳入到灵活用工的范畴内。其次,劳务外包的法律特征包含如下:第一,劳务外包的标的应为具体的服务内容,而非某个岗位的服务人员,即对事不对人。第二,发包方不参与劳务外包人员的用工管理。第三,劳务外包人员的用工成本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负责薪酬的支付、社保的缴纳。第四,外包服务费结算的依据是“工作成果”而非“用工人数”。劳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购买的是承包方产出的“工作成果”。最后,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第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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