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1 05:54:29
法律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2、《治中华人民共和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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