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0 10:55:17
“懂你的人不言而喻,不懂你的人百口莫辩”——问题是,你必须做到让两个针锋相对的人心服口服,胜败皆服。二;人表达的永远不是他所说的内容,而是渴望被理解的心情——所以,他不是在陈述案件事实,而是在陈述他胜诉的理由。三;看清了很多人,却不能随意拆穿讨厌着很多人,却不能轻易翻脸——干法律,放着明白装糊涂,也是一种职业需要。打官司套话万能句;1、;当你认为对方反驳的语言和本案无关或者和你没关系时,你可以说:对方所述与本案无关(或与我无关),对方不能以此作为抗辩理由,理由不成立。2、;当你是被告时,特别在法庭辩论时,你可以说:原告没有任何有效的证据来证明我方应当承担责任,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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