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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2 11:00:50
婚前房产婚后再加名是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受赠等方式取得,且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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