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3 09:05:08
(一)司法工作人员为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触犯徇私枉法或者枉法裁判罪,属于牵连犯罪。因此,他们应该选择重罪,即徇私枉法或者枉法裁判。(二)本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界限。(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后者是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2)帮助的对象不同。本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后者的当事人仅限于刑事诉讼的当事人。(3)不同范围的毁灭和伪造证据。本罪证据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证据;后者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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