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6 16:57: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分为一般期限和例外期限。1、有期徒刑的一般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2、有期徒刑的例外期限:在下列二种情况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可以超过十五年,但不能超过二十年。(1)依照《刑法》第50条之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依照《刑法》第60条之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的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即在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可以超过十五年,但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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