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7 08:26:58
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和企业重整是三种不同的破产处理制度,其调整内容、规范重点和适用条件各不相同。破产清算适用于无法继续生存的公司,通过清算和分配破产财产实现债务人彻底消失。破产和解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减免债务数额和延缓履行期限,维护社会正常交易秩序。企业重整旨在预防破产,恢复债务人的经营能力。在适用条件上,破产清算和破产和解需满足破产原因,而重整则更宽松,允许在债务企业有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时申请。法律分析;1、三者的调整内容和规范重点有所区别。(1)破产清算制度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债务人不复存在的一套制度。破产清算制度往往适用于那些无法通过重整或和解而继续生存下去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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