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7 08:33:55
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同,依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之间合并,可以强化原公司的竞争能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公司的合并,至少有两个公司才能达成。公司有种类的差别,于是在公司法上就产生了对合并的公司,在种类上是否加以的问题,对此在立法和学说上有两种态度①公司种类非主义。即不仅同种类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可以合并不同种类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也可以合并。②公司种类主义。《公司法》对公司合并是否有种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公司法》对公司合并、分立以专章规定,不同于原《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意见》分别就此作出规定,由此可见中国公司法采取的是公司种类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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