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5 01:13:53
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不服,不能复议,只能向起诉,要求判决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劳动法之所以把劳动争议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的原因,一是为了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不希望以诉讼方式解决,避免矛盾激化。二是发挥劳动仲裁部门劳动业务熟悉的优势,在劳动仲裁部门作出裁决后,再由审理,更有利于及时、准确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三是审理期限较长,而劳动争议仲裁结案期限相对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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