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8 13:09:24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一、应该怎么认定破坏监管秩序罪。(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就是我国机关的监押管理秩序。详言之,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客体要件,就是我国机关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调节下,形成的监押、管理犯人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状态。监管秩序是社会秩序的一种,是社会秩序在机关这个特殊场所的特殊表现。(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定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主要表现为。(1)殴打监管人员。(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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