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8 12:49:26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行为对象可以是本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活动。组织,是指行为人首倡、鼓动、发起、召集有实行恐怖活动目的的人结合成一个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领导,是指成立以后,的领导者所实施的策划、指挥、布置、协调活动的行为。积极参加,是指自愿加入,并且积极参加谋划、实施恐怖活动。其他参加,是指行为人虽然不是的组织者、领导者或积极参加者,却经过一定方式,加入了,成为了的一名成员。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参加的,只要实际加入,就是参加。并且,该组织事实上是否开始实施恐怖活动如杀人、爆炸、绑架等,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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