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7 10:44:34
解除失信名单的方法具体如下:1、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2、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3、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义务者可提交撤销申请。4、等待自动解除,一般期限为2年。5、可向申请消除。可以判定为失信人员的情况如下: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违反高消费令的。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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