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7 14:11:07
虚假债权转让的定义:银行等债权人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具体包括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已变现抵押物或质押物;以及真债权假合同等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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