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15 19:56:44
法律分析:一、形成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借贷、承揽、运输、损害赔偿等原因产生。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三、诉讼时效不同。借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三年。欠条如果有还款日期,则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则从欠条出具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四、举证难度不一样。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起诉后,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抗辩相对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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