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3 21:26:44
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期限是60天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第一类是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其申请时限为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二类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其申请时限为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另外,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