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3 21:34:06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填写《企业职工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并向社会保险和工资福利股提交下列材料:1、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3、加盖医疗机构红色印章的病历资料复印件。劳动保障局受理申请后,将定期(每两月一次)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身体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由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并下发《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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