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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3 03:17:40
劳动仲裁开庭的过程如下:,1、由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3、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4、仲裁员以询问方法,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5、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6、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7、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8、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五条&。#160。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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